交通部发布加强危险品运输监管意见
交通部发布加强危险品运输监管意见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丹阳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涉及严格丹阳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强化丹阳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推进丹阳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监管队伍建设、严肃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建立丹阳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六大方面。
近年来,危险品运输公司在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山西“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浙江杭州桐庐县境内化学品泄漏事故以及湖南“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引起了党**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为坚决遏制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丹阳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
(一)严格企业准入管理。严格丹阳危险品运输资质许可,认真审核申请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一是2015年底前,暂停审批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做好“挂而不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责任不落实车辆的清理,实现道路丹阳危险品运输公司全 部车辆公司化经营。二是2017年底前,暂停审批内河水路油品、化学品运输单船公司。三是严格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场、危 险品码头和输送管线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凡未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一律不得开工;未通过项目验收、取得危险品码头作业附证的,一律不得运营 生产。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四是丹阳危险品运输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限期予以整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仍未达标的企业不得新增运力和扩大经营范围;水路危险品运输企业未按规定取得DOC证书的,不得从事运输经营。
(二)严格运输工具准入管理。一是严格道路丹阳危险品运输车队准入前材料审核和年度审验,禁止不合格车辆准入。二是自2015年1月1日起,无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品罐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三是加强丹阳危险品运输船舶准入,严格船舶检验,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的,不得从事运输经营。四是逐步淘汰“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的内河单壳散装液体危险品运输船舶,自2016年1月1日起,长江干线多方面 禁止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危险品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
(三)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一是严把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关,严禁考试和发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二是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从事水路危险品运输的 船员、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检查员必须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三是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落实道路运输(危险品)经理人从业资格制度和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制度。四是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及时掌握驾驶员的违章、事故记录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等情况,对于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年内不予重新核发。